(1) 禁止對公眾進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頭的廣告宣傳;
(2) 禁止向母親免費提供代乳品樣品;
(3) 禁止衛生保健機構使用這些產品;
(4) 禁止公司向母親推銷這些產品;
(5) 禁止向衛生保健工作者贈送禮品貨樣品;
(6) 禁止以文字或圖畫等形式宣傳人工喂養,包括在產品標簽上印嬰兒的圖片;
(7) 向衛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資料必須具有科學性和真實性;
(8) 有關人工喂養的所有資料包括產品標簽都應說明母乳喂養的優點及人工喂養的代價與危害;
(9) 不適當的產品,如加糖煉乳,不應推銷給嬰兒;
(10) 所有的食品必須是高質量的,同時要考慮到使用這些食品的國家或地區的氣候條件及儲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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